无罪!“李四强抢劫案”在潮州湘桥区法院再审宣判
时间:2024-07-01 19:35:30 来源:时讯视界
2024年4月19日,无罪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四强抢劫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李强九游
法院认为,抢劫桥区九游原审法院认定李四强犯抢劫罪事实不清,案潮证据不足,州湘再审依法撤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刑事判决和(2007)龙刑初字第256-1号刑事裁定,法院宣告李四强无罪。宣判
宣判后,无罪审判长当庭告知申诉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李强
抢劫桥区南方+记者 杜玮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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